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交车智能网联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2024年9月30日杭州市政府印发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及2024年12月20日杭州市城投集团印发《市城投集团关于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的工作安排,2025年8月杭州公交集团已完成“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1.0任务,即完成400辆存量公交车智能网联改造,已与市级云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资金来源于杭州市专项激励资金。现启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2.0和3.0任务,即完成1600辆存量公交车智能网联改造,并与市级云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资金来源于杭州市专项激励资金并已到账,项目预算696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系统供应商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货物/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导致仅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具体理由如下:
(一)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情形
1.核心知识产权独占: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是现有车载调度系统、数字驾驶舱的原始开发方,持有相关发明专利(详见附件)。任何其他供应商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均无法合法使用及实现与现有系统的底层技术适配。
2.根据集团《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纳入集采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第三款内容:“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故建议向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符合“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之情形
1.定制化技术壁垒:本次升级所依赖的“车路云一体化”1.0系统接口为该公司独家定制开发,其接口协议与核心参数未对外公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2.更换供应商将确保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性:公交调度与运行数据属城市核心敏感数据,更换供应商将引发数据迁移中的泄露、丢失风险,且新供应商需至少3个月熟悉期,将导致智能调度运维中断,严重威胁公共交通运营安全与稳定。
3.在合同服务期间,能够及时完成采购人相关任务,认真履行合同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履约验收合格,符合续签合同的相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89号
联 系 人:丛先生
电 话:85199916
监管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89号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85193874